结婚五年了,有一个四岁的孩子,性格不和,感情破裂,对我还有暴力行为,我提出协议离婚对方不愿意。条件达不到他的要求,我们分居两年了,中间有一段时间,有意思和好,但是始终过不到一起,在分居的时间中,认识一个追求我的人,对方一次拿住了当时的把柄,现在要求离婚,要我索赔他的精神损失费,三万元,请问律师,我该赔偿他吗?他对我伤害的地方也有,要是法院判决的话,会是个什么样的结果呢、?我现在只要看见他所以的影子,一想起他,我都会有很强烈的恐惧感,精神受到很大的打击。快要崩溃了。请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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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诉讼离婚,男方提出的精神损失费无理,不用理他!法院会对孩子及你们共同财产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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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不用赔偿他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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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协议离婚,协商不成,通过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对方的要求过高,法院不会予以支持。另外没有足够充分的证据,其赔偿要求也得不到支持。能够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可以要求赔偿。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一人一半。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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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不用赔偿他什么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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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原则是一人一半。可以请律师代理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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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确凿证据对方要求赔偿法院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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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维权.如需要请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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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