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将商店转让后,因合同注明一个月内变更执照否则负违约责任.在办理变更法人过程中,因企业执照处于年检时间段,需先年检后才可变更,因此耽误了时间,超出合同约定期限.现受让人起诉我朋友,请问朋友可否申请不可抗拒因素而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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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注明一个月内变更执照,否则负违约责任.] 如果因为工商局的原因,企业执照处于年检时间段,需先年检后才可变更 ,你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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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超出了期限,但这是你们约定的不可能完成的义务,所以不应承担违约责任,但你需要提供相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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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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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客观情况,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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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不可抗力。但不属于你朋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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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