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的时候,我弟弟(12岁)和另一个男孩去一家小卖部买了几个小型烟花。那个男孩把烟花放在地上让我弟来点。我弟点了后,没跑多远就被烟花炸伤了。经过治疗,右眼失明。
事发后的第三天,我爸爸和几个亲戚找到小卖部的老板,要求赔偿。老板赔偿了1万元,并写了份协议,写明:赔偿一万后,其后果自负。我爸在协议上签了字。
我妈妈认为不合理。想向男孩和小卖部老板要求更合理的赔偿。
不知道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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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给你解答过,协议是无效的,你可以重新起诉小卖部老板,如需帮助请联系政法频道值班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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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撤销协议,但小卖部业主\\小男孩父母\\你弟父母都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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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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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撤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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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