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曾经有过一个女儿,离婚后判给女方抚养,并一次性支付了女儿的生活费。21年前和我的母亲重组了现在的这个家庭,又给了他女儿一笔生活费。前些天,我父亲因病去世了,去世前才联系到他20多年素无来往的女儿,请问,我父亲名下有一份价值5万元的保险和两套房子,(父亲兄弟7人,尚有86岁老母在世,父亲名下的这两套房子,是爷爷生前的福利房拆迁后,父亲出资买下来的,自从买下房子时,一套就供其老母居住,另一套则出租供养老母)。另外还有一套和我母亲共同居住的福利房,户主是我的母亲,如果要进行财产继承,我母亲,我还有父亲曾经的女儿之间应该按照什么比例分配继承?父亲的兄弟们有无权分这两套房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