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家外贸公司的一个部门经理,我姐负责部门业务。与老总签订了合作协议:由老总负责注资,提供场地和生产设备(其实场地是按月出租金,设备是我出资买的),利润按5:5(我和我姐占一份)分成主,客户的所有货款都进老总公司公户,约定货款到公户后三天之内打到部门帐上,但这一点老总一直没做到,导致我们经常拖欠工人的工资和供应商的货款,我甚至将自己多年的积蓄都垫进去了。可恼的是,到八月份一项较大的资金到公户帐上后,我一直催到现在他都没付一分钱,致使供应商的货款不能到位,他们找不到老总,总是向我要债,真是逼得我走头无路,老总拿大这笔较大的资金后,我好不容易找到他,是一周推一周,直到上周他向供应商宣布钱都到了我的帐上,要他们问我要钱,我再也联系不上老总了,他还放风说这个部门是我一个人的,我现在是自己的红利没拿到不要紧,还欠供应商一屁股帐,供应商找不到老总,就只好要挟我,我该怎么办?在几个月时间里我为他赚回了几十万,我不但没拿到我该得的钱,难道还要为他背债吗?请问,我能投诉他吗?以什么理由?

民事相关
2008-10-31 08:49: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