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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2001年借本人两万元后,因生意亏损,无力偿还后逃避,至今无下落,请问我如何讨回借款?借款人现有房屋能否抵押,如能抵押通过何种途径?

刑事案件
2009-03-30 13:38: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持有的条上有没有还款日期,如果有要看截止日期是什么时间,如果到现在已经超过两年了,那你的条在法律上就属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你要承担主张诉讼时效的证据,如果没有到两年,你就不用举证。你的条上如果没有还款日期,你现在必须起诉,提供确实借款人借你钱的证据,法院通过公告来判决,你的权益就能够得到保护。房屋是绝对不能办理抵押的,可以通过法院来申请保全。
  • 无锡市金匮律师事务所虞晓锋律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可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处理
  • 江苏知本l律师事务所无锡分所廖启东为你解答:借条是否过期,要看上面的内容是怎么写的。建议委托律师帮你处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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