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我父亲的房产证被人借去抵押贷款,贷款期限2年,我爸爸是贷款人,但银行把贷款都发给了那个人,我爸爸没收到贷款一分钱,10年来银行也没人和我爸爸要过钱,都找的那个人要的,就在前几天,一家资产公司拿着抵押的材料找我爸爸要还钱,还说要起诉我们,查封我们的房子,我们现在该怎么办?这钱要我们还有道理吗??那人现在赖帐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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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做为贷款人,但银行没有把钱贷给我爸爸,给了其他人,而且这么多年也没有和我爸爸联系过,银行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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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当偿还贷款再向那人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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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过了诉讼时效你们可以不还
2。如果你没有作为贷款人或 担保人在 合同上签过字,你可以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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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