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9年3月9日早上7:35左右,我去上班过马路时(当时马路上没有人行横道,也没有红绿灯属非机动车道,那个地方平时走路的人很多,因为是到达公交车站的唯一路线)被一飞快行驶的电动车撞倒受伤。行走时,当我看到电动车离我约5米时,我已经停下脚步,而他骑电动车并没有刹车结果撞了过来。可恶的是,对方撞人后,没有把人扶起,也没有说句道歉的话,还拒绝带伤者去医院检查。并自己把车扶起,还试图用脚擦掉车子撞人后在地上留下的刮痕。更可恶的是,结果民警判了行人方对此事故负全责。办案民警在判定责任前,也没有对电动车进行鉴定,是否符合国家对电动车规定的标准,即最高时速不超过20KM/H,车重不得超过40KG。请问这个判法合理吗?民警有无偏袒对方的嫌疑呢?

交通事故
2009-04-01 10:18: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自行车逆行车祸责任划分
10600
著作权保护期限届满的作品构成商标注册的限制吗?
著作权保护期限
著作权保护期限届满的作品构成商标注册的限制吗?
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工伤待遇
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要补偿吗?
辞职补偿
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要补偿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07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21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60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45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1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6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