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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我给关系好的几个同学发答案,他们是给我从考场发的答案,我在考场外给他们发进去的,被财政厅会计局的人把我朋友抓住了,并没收手机和身份证准考证,说要他们写谁发的,我给10几个同学群发,4个被抓住了,其余没抓住,现在他们4人周二要去到财政厅写资料,财政厅的人说看是个人行为还是有组织的行为。说个人行为就没什么,要看看到底是不是有组织的,请问,我这件事怎么办,会判刑么?最严重是什么?四个人收到的都是我的手机号。他们会查我的飞信记录到底给几个人发了么?

其它综合
2009-03-29 11:28: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