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朋友因经营影楼资金不够,向我借了五万元钱,并打了借据,署名是朋友的名字,但未说明还款日期。2006年,他与妻子离婚了,他所经营影楼归他妻子所有。他妻子为逃避他们离婚前共同欠下的外债,又将这影楼资产转到自己姐姐的名下。近日,我向朋友的前妻提出还款要求,她以借据是前夫所打为由,拒还欠款。请教高人,我应如何追回欠款?如果起诉应起诉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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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起诉你 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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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你的朋友,如他有为逃债而恶意离婚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向法庭主张该转移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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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他们夫妻应该就这些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您可以将他们两人作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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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朋友和他妻子为被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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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