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未与我们签定合法的物业管理协议,在我家进小偷被盗后,物业以保安每月只开600元,没有义务冒生命危险保护业主财产安全,被盗应该找派出所为由,不予理睬,我拒交物业费,物业却将我搞上法庭,请问我是否可以拒交物业费?
该物业公司工作人没有受过正规培训,以前交物业费从未开局过任何发票,业主找到物业公司要求看其收费许可,也拿不出来,看其营业执照,物业工作人员只出示复印件,说原件在总公司,最主要的是物业从未与我们业主签定过相关物业合同,小区多户业主不交物业费,但是物业公司只起诉了我,请问我是否可以拒交物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