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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先生设计发明了防近视防驼背的智能笔,在2004年的时候连文胜先生投资和林文先生一起合作开办了文盛光电子有限公司,创立品牌金博视智能笔,在2007年的时候由于两个人的经营理念和制作理念上出现分歧,然后林文先生出来自己创办了林文光电子有限公司,并创立新的品牌家有儿女正姿笔,现在两个公司都有专利号,我在国家专利网上查询也属实,这种情况的话那么这两个公司哪个的专利才是合法的,会不会出现公司互相倾权的行为。对经销商有没有影响。

知识产权
2009-05-22 11: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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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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