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在06年12月份结婚,但没去办结婚证。07年育有一女儿,因男方问题导致婚姻不和,现在想解决这段婚姻,请问怎么解决?女方陪嫁的财物是否能拿回?女儿的抚养权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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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从法律上讲,你妹妹只能算与他人同居,所以你妹妹可以随时解除同居关系。至于财物和孩子抚养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不过可能会存在退还彩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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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非法同居来认定,可以拿回属于自己的陪物,女儿享有合法婚生女儿的一切权利,如果孩子在两周岁内,跟女方为宜,男方出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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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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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孩子抚养问题,要求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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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