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欠我钱,到期半年了,找不到他,3月9号那天我找到他了,我把他拉到我家谈谈,他不讲理我就打了他一下,谈完后就叫他回家了,他没回家居然报警说我非法拘禁,从拉他到我家到送他回家共3个多小时,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我给民警解释他们不信我,就说我打他了,还说我强迫他给我写了个20万的欠条,我能够成非法拘禁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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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述的情况看,不构成非法拘禁。
徐州金华星律师事务所 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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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个咨询室你自己所写,证明你当时没有被拘留,警察应该还是了解事实真相的。在你家,3个小时,你打他一下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这三个条件无法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现在不清楚警察怎么和你说的,又怎么放你出来的。如果是要求你等候处理,那么建议你以诬告陷害罪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到法院提起借款纠纷诉讼。
你的咨询内容不够详细,如有疑问可联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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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说的情况,构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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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