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朋友(女20岁)一个人在家楼下的一个小超市老板她拉骗到他房间里、亲她、摸她、还有把她的衣服和裤子也脱了、她要叫就不让她叫、还好今天刚好她月经来没有得成、当时也没有张三者在、那男的死不成认、请问我们报案他会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还有我们要求她赔偿精神损失费可以吗应该多少?
谢谢解答!
因为这种事情那女孩子也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所以也不让我们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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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报案,让警察介入调查,对那家伙就是个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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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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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应该向公安报案.
这个小老板的行为无疑构成强奸罪.
他这次未得逞,你没有报案,他认为你朋友软弱,还能有下次.
如果小老板被追究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没有精神损失费..
江苏法鼎律师事务所 刘明律师 1377002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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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报案。他是强奸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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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