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军(以下简称军)认识了外面无职业的朋友。有一次在聊天时,告诉朋友说有个工厂开票处有现金,具体说了如果生意一般的话,大概有1万多,叫他们没有事情做可以去做,因为之前朋友叫军帮忙找点事情做,大概过了十天,朋友说你把那里地方说给我,军说了个大概,没有安排谁去做,军的朋友说今天晚上想去做,军说随便你们,也没有说如果做成功了需要多少报酬。但是当天晚上没有做,又过了两天,军的朋友去了作案现场,军在家里睡觉。朋友打电话过来说看情况好象现金不是好多,因为看见那里生意不是好好,军说你们看着办,军就睡了,过了一会儿,军担心朋友打电话过去问,朋友告诉他事情做成功了。第二天军电话联系到朋友,意思也是想要点介绍费,朋友给了6,7百圆,现在已经事情过了7个月了,军的朋友被抓了,军也为这个事情抓了 我想知道军在这次事情里有多大的罪?我想军在这次事情里并没有商量他朋友什么时间去做,也不知道他朋友有几个人,做好了朋友作为感谢他给了他6,7百元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