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于今年1月1号,住院,诊断为子宫肌瘤和失血性贫血,重度。经输血后,与1月8号进行阴式子宫全切手术。术后,一星期内出现尿瘘,后来医院给的解释是:“说是手术过程中,碰到膀胱,因为做子宫全切手术,有两种,一种是从腹部开刀,一种是阴式子宫全切手术,我母亲做的是阴式子宫全切手术,因为子宫离膀胱较近,会有可能碰到,属于一种意外,医生没有责任,属于一种并发症。”之后,我母亲一直在医院住了3个月,等待3个月后的膀胱缝补 如果说第一次手术导致的3个月后膀胱缝补手术,是属于像医院所说的并发症,我们作为病人家属,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认了。但是事情远远没有结束。而且后面出现的问题更加严重。今年国庆过后,我母亲再次出现尿瘘的情况,去医院检查,医院用膀胱镜照了几个小时后并没有发现什么,然后从膀胱里取出一颗结石,和一根线头。我母亲尿瘘的情况一天天严重,医院告知星期三做手术。问医生,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医院告知,到时 打开自然知道。。。。。我们无论如何是不能再相信医院了,。。我在网上看到一个医疗事故案例,跟我母亲的一样,但是不懂她是做那种子宫全切手术,她也是术后出现尿瘘,经缝补后痊愈,她上诉法院,后法院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属于4级医疗事故,我母亲的情况比她要严重。
情况大概就是这样,我想问,这属于医疗事故吗?医院真的就没有责任?还有,到了这一步,医院方面,没有做出让步,我们要求医院把我母亲转到大一点的医院,医院说,行。但钱自己出。我们有权要求医院进行赔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