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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04年我买了同一个单位的集资房,没有过户。没有书面协议,就是让对方签字{经厂长同意此房给小刚}厂长也是头口答应给我的房子。现在对方想要回,法院给支持他吗?后来单位破产。我让我们单位办公室主任给我开了一个证明。证明是我的房子。破产办的章有效吗?我让当时的厂长也签字。厂长签{单位临近破产此房双方自行解决}我该怎么办.我胜诉的机会打不?我还需要什么证据。麻烦你们了

民事相关
2009-03-27 22: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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