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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顶让一面门,谈妥了转让费和房租费,交给转让方订金500元,对方开了一张收条。今天转让方叫来了房东,我要求与房东签合同时候,房东不同意,说我们可以转让,但是合同还是要他与转让方的合同,等到今年8月他与转让方的合同到期后,才能与我签订新合同。由于担心受骗,我放弃了转让,并要求转让方退回订金,但是,转让方以“因为你交了订金,别人来找转让的时候我们没有答应,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为由,拒绝退还订金。请问:转让方的这种做法合法吗?我能否要回订金?应该通过什么渠道去要回订金呢?急盼好心律师回答。谢谢!

合同纠纷
2009-03-26 20:23:1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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