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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收款员,我每天需要将当天所收款交到银行,(银行上门服务)当天下午我休息所以中午我就将所收款一并扎好,并结请了我的周转金,交到同事手中,由于粗心,在填写票据时少添了600百元,同事向银行交款时也没当面点清,只是把整捆的钱交到银行收款人手里就走了,第二天银行返票据时,我发现少了,就去问银行收款人,他说我交的钱和票据一致,他那不多钱。我知道这多交的钱肯定是让银行收款的人拿走了,但是没有证据,但是在录像里看到了银行收款人在收完所有款时,有一个动作很可疑,他从自己的兜里拿出钱换工作台上所收的钱,至于换多少,拿多少看不清楚,他还特意侧了一下身体,挡住摄像头,只是能看清这个动作,请问,银行收款人员在工作中允许拿自己的钱和所收款换零钱吗我找当时人谈过,但拒不承认,说是自己只是那一百的换了几个五十的。我想找他的领导,这样做合理吗,对这种事我能报警或起诉吗,我非常生气也很着急,请您帮帮我

证券投资
2009-03-26 11:52: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