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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亲威家有三兄妹,于九八年一家人来广州创业,租了间档口做小生意,场地租凭合同和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写的都是大儿子的名字。大儿子结婚后由于染上赌博,几乎把家产输光了,父母出于无耐只好按老家的做法于2002年请母舅分家,大儿子自立门户,老人补了些钱给他,档口归老人和小儿子经营。分家后至今,大儿子一家人的生活基本上还是靠老人维持,只要用钱就找老人要,现在小儿子也已经到结婚年龄了,家庭已经没有更多的钱给大儿子,现在他以档口是他名字为由,提出不给钱档口就是他的。

民事相关
2009-03-26 12: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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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