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3月1日因为我在外在,我要求我家人代理我把我女儿存折的一万元存款转存一年定期,然后柜员介绍说一年定期利率不高,还不如存三到五年的划算些,存三到五年的话可以送份泰康意外保险,每年还有几百块的分红,期满后我的本金+利息+分红一起返还,因为我要求转定期的户名还是我女儿名,他说就是这样的,而且我和我女儿的名字都在上面,就这样我家人就存了三到五年的那种,谁知单据拿回家我一问才知道根本就没有定期的存折,只有一张邮局代保险公司收保费的一张收据,发票还要向保险公司索取,另外就是一份泰康意外险的合同,一听这个就觉得被骗了,所以现在我要求退保,现还在犹豫期内,请问我应该怎么操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