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7年9月份买了期房,2008年7月交房,合同上写明交房后240日内房产商协助办理房屋的权属证,由于经济原因,我一直未办房产证,但现在考虑到想卖掉房子,就去办理房产证,可直到现在才知道房子的土地证要等三期工程交付以后一起办理,估计还要等两年,这可否追究房产商的责任?为此事非常着急,请告知最好的处理办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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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知本律师事务所廖启东为你解答如下:你可以追究房产商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他赔偿你的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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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开发房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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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要求赔偿因此给你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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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追究房地产商责任。如有不解可以电话联系或当面沟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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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