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是到这个厂去当学徒的,说好了每个月的工资是300元,没有其他的什么规定。可是后来他们说是给我买保险,拿走了我的身份证,到现在还没有还给我。咨询日期: 2009年03月25日 解答日期: 尚未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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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不做了,我想问问,如果他们借故拖延时间,暂时不还身份证怎么办,还有,我可以拿到这二十几天的工资吗,我们是没有签定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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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1、可以拿到工资。
2、可以要求返还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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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提出辞职并要回自己的身份证,工厂也有义务支付你工资;如果约定了试用期,那么在试用期内你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如果没有约定试用期,应当提前30日通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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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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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返还,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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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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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