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后,老公的爸爸投资让我和别人一起做个杂货部,在一起做了四年,后来我去了北京,在北京待了半年,回来后,那个店由我老公的哥哥自己干。我在那里干时什么都没得到,只是每月付我一百元钱。
请问杂货部有我的一份吗?我有权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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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一下工商登记情况,如果你是代表人并且之前一直由你经营那么杂货部就有你的份额。可以依据实际情况主张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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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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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的爸爸投资是给谁的?是为你投资的吗?如果是,杂货铺有你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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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介入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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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你老公的父亲投资的,这可以做为你老公的父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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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