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在上班是摔伤脚槟骨,在医院动手术后被劳动部门鉴定为九级伤残,但是现在保险公司以我亲戚以前曾经有过摔伤的类似现象为由拒赔医药费,我们是一介民工,该怎么办?请高人指路。
问题补充:已经被劳动局认定为工伤且被评为九级伤残的,单位保的是工伤保险、在两个医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只受了前一个医院的三、四百元的那张发票,而另一张数额大的他就没收。
是前一医院条件不够叫我们转院的,且后一家医院更大是工伤保险机构指定的医院。保险公司唯一不赔的理由就是以前曾经摔伤过(以前的确摔伤过几次,但不严重基本没去过医院揉一揉就恢复了 这一次是因为发生在夏天单位连续叫她上二十九个夜班先晕倒才导致比前几次都严重的后果的)
楼下的朋友有在上海的没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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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律师答复:你属于工伤,医疗费应由工伤保险报销,如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则这部分医疗费及伤残补偿金应有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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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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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律师答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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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的问题,应当由你们单位与工伤部门协调;如果长时间得不到赔偿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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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即可,济南148律师维权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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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