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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哈尔滨朋友,向我借钱说是急用,由于自己没钱,为她向朋友借了2000元。可是对方一推再推,还看我态度。我好好说,前段时间给了一半。现在的剩余的1000元不会再还我了。 我没有借条,但有在中国人民银行汇款的回执单。及对方最近给我回复的短信。 我该怎么办?就要自认倒霉吗? 1、可否起诉对方,要求返还我1000元钱及汇款手续费20元。 2、可否要求还给我送她的礼物。 3、对方属于期骗吗?需要报警吗4 、起诉,在吉林还是对方的哈尔滨? 起诉,费用怎么算呢

民事相关
2009-03-24 21:04: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