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您好:
我上个月向公司交了辞职报告,现在已经到期,工作也已交接好,按计划3月27日办结离职手续。
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您,期盼得到您的帮助,非常感谢:
1、我在3月27日办结离职手续时公司该不该给我结清所有工资(按公司现有规定4月25日发放3月份工资);
2、如果我3月27日离职后公司4月25日才发放我3月份工资符合规定,或者本人经同意4月25日发放3月份工资。在我离职之日到公司4月25日发放工资期间,公司有没有理由单方面扣除我工资(比如以本人在工作期间犯错为由,但之前未有提出且未经本人确认过)。
3、如果公司在我办结离职手续时不结清工资已违反规定,按规定公司该如何对本人作出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