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由于感情不和,不在一起生活。请问分离多长时间,一方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强制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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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离婚是基于夫妻双方自愿。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到法院起诉离婚,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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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强制离婚的情况,一般分居满两年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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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离婚多长时间都可,分居二年,一般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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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不同意就不能到民政局办理,一般分居满2两年,调解不效的情况下可以认为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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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长时间也不能一方去民政部门强制离婚的,只能向法院起诉
一般是分居两年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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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