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2年开始承包了一个旅馆,每年交8万承包费,现在旅馆的房子要拆迁,我能得到多少拆迁赔偿?旅馆的房子属于集土非住宅,大约有2600个平方,拆迁办经过2次评估后(第一次是评估的是法人的资产,我没看见记过.第2次是评估我的投入,具体评估了墙面涂料,和遮阳棚,营业损失就给4000元)给我们5万元补偿,而甲方说没有其他的东西了,请我们拿了钱离开吧.请问甲方是否应该给我们营业损失的赔偿,合同到期是今年3月31日.承包方式是每年签承包合同,甲方是街道经理,承包期内电器的更换由乙方出资,现在甲方说这些东西是甲方的.例如由原来的12寸黑白电视机更换为现在的20寸彩电,乙方说他们公司没有电器折旧的说法,乙方添置了有线电视,甲方可以移机回家.去年12月拆迁办进驻后生意一落千丈,这些损失由谁负责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