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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和姐夫婚后一起在外打工,相处和睦。姐姐怀孕后独自回家生孩子,姐夫继续打工。他在孩子出生前一个星期去澳门赌博,输了9万块钱,姐姐很生气但想着事情已经发生了只好原谅他,希望他能改过。姐夫是二婚,还有一个儿子,上还有80岁的老母亲,姐姐也想出去打工挣钱补贴家用,姐夫不同意,姐姐在家照顾老人孩子,姐夫一人在广东打工,2007年姐夫说生意很好,存款不够周转,先后向我父母家和他姐姐家借了3万5千去投资。2008年3月他声称自己存钱时被人抢劫受伤,6万元货款被人抢走了。因疑点重重,姐姐想看看他的往来资金账务,他也不让姐姐接触,同时,姐姐发现他身上根本没有任何伤痕。同年10月他又说送货的时候被别人发现有假货,钱款全部别罚光,还差点坐牢,幸好朋友请他吃饭度日。可姐姐向他朋友询问,他说的那个朋友说不知道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姐姐很愤怒,提出离婚,他不肯离。他宣称离婚后他不要这个孩子,姐姐要孩子,一分钱抚养费也别想得到,如果姐姐不要,他就送人,姐姐就更不要想得到一分钱。请问真的就只能这样什么也没有吗?有没有什么解决办法啊?

婚姻家庭
2009-03-24 00:20: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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