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结婚才三年多,我于05年与我父母购买了一套房产,当时交易合同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06年6月左右与现在的老婆认识,同年12月办理结婚证书,最近因为感情不合,在处理房屋方面有分歧。并和财产也有分歧,房屋因为手续没有办理完至今没有拿到房产。
1、我先买房,后认识老婆并结婚,房产一直没有办理好产权证,请问老婆是否有权要求分配财产。
2、如果男方抚养小孩,女方是否需要给予生活费?
3、我每月将部分工资和奖金交给妻子做为生活及消费支出,老婆将其存在银行,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能否分割。借给亲戚或者朋友的钱是否也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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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应该是你婚前个人财产.妻子无权分.2女方有义务付生活费.3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祥情请登陆长沙离婚律师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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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老乡,1,你老婆无权分配你的房子.2,女方要出抚养费,3,属于共同财产.如需帮助,请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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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原则上属于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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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签订协议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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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