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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8年12月29日聘请律师,交2500元代理费,1000元交通 费,我是劳动争义纠分案,案情是退休金因政策不到位每月少137.17元我有文件,有证具,并且保险公司,和劳动局都同意改过来,我们单位就不给办,我到劳动仲裁申诉,说过时效,并给我一个不予受理通知书,在2009年1月13日把起诉书和材料证件交给法院副院长,到现在以近3个月了,我的律师老是叫我个人去问,我一问,院长说:回去听信,我的律师能帮我把案立上吗,下一步我该怎办?请律师指点,谢谢。

劳动纠纷
2009-03-23 14:43:0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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