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年多前,我朋友和他的朋友在外面吃东西,一个40岁左右的男人喝醉酒,在我朋友那里搞事,发生了争执,动了手,我朋友他们把那个男人的手筋打伤了,不久就捉了两个人去坐牢(5年),当时事情就告一段落,在前天晚上,警察把我朋友和另外两个参与打架的人捉回警察局,当时不给担保,不给家长见面,说当年那件事被打伤的那个人又到警察局报了案,要追究。警察局的人说要他们坐牢,第二天晚上就要送去劳改。我想问下我朋友现在可以怎么办???希望你们可以帮到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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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被捉去坐牢的两个人是谁,你朋友既然已经因这件事做过牢了,就不应当重复追究,而且也不应当直接去劳改,建议立即委托律师了解情况,如需要帮助请与我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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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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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以维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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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委托律师去会见,并了解案情,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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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只有委托律师与你朋友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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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受了刑事处罚,应当不能再劳教。可找公安局或者检察院领导反映情况,也可找上一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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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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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