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一亲戚男孩,经媒人介绍与一女孩相处了较短时间并“结婚”,因女孩未到结婚年龄,未领取结婚证,只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并同居。期间,男方向女方支付了彩礼及其他实物约3万元左右。二人在很短时间内因性格等原因,女方多次回娘家,最近又回娘家后,又一次明确提出不再回来。想咨询一下,象这种情况,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回彩礼及其他物品吗?可以全额退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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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友利。但实践操作当中要看有没有证据证明这铁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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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而且有相应的法律依据。至于额度上,应在2万元至3万元之间,是现金,也有可能是实物。如有问题欢迎再次留言咨询。以上回复如对您有所帮助,请您采纳为正确答案,以示对辛苦劳动律师的小小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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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要求对方退还你们的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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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还没有达到20岁,那就属于无效婚姻,可以请求法院裁定无效。财产应该可以退回。婚姻家庭论坛http://www.jt156.cn 提供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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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