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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在96年10月出车祸死亡。当时肇事车辆逃逸,车主是许昌县的,司机是金水区的。交警大队将车扣留,当肇事方拿出3000元安葬费后交警大队将人放出。后经法院审判责任完全在肇事方,由肇事两方赔偿我家33400多元和诉讼费1000余元,而肇事两方拒不执行,后由执行厅强制执行,但车主和司机均逃避,致使无法执行。就这样一直拖了下来。我想请问一下:8年过去了,现在还能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吗?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至少要判多少年?

交通事故
2004-10-21 06:45:0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不因此而免予拘留,拘留不是处罚也不存在免的问题。
    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拘留嫌疑人后,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至于是否需要逮捕,规定得也很原则,主要依自由裁量。
    但家属和受委托的律师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 那么请问邢律师:过了8年,现在还能追究其刑事责任没吗?
  • 那么请问邢律师:过了8年,现在还能追究其刑事责任没吗?
  • 刑罚、时效及其延长适用旧刑法规定,但仍未超过时效可以追究。
  • 请问肇事者逃逸后又自首了,在未进入司法程序前,是否可以因其没有前科而免予拘留?
  • 难办
  •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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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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