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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我一个已怀孕九个月的朋友(预产期为3月29日,我朋友为1986年12月出生,其男朋友于1987年6月13日出生,因其男朋友没到年龄没能办理结婚证和准生证)到县妇幼保健院做产前检查。在检查时,县妇幼保健院得知我朋友没有准生证的情况后上报了县计生办。随后由妇幼保健院所在的政府和我朋友家所在镇政府带住县计生办。在我朋友一家反复求情(考虑很多女孩子因为打胎后不能生育且我朋友是四季经的情况,他们家很想生下这个孩子)的情况下,政府不为所动。求情无效后,我朋友无奈的接受了计生办和政府打引产针堕胎的做法。21日上午9点,我朋友在县计生办被打了引产针堕胎。

民事相关
2009-05-16 09:21:0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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