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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调动工作托人帮忙,给帮忙人(他说找领导办此事)1万元钱,但帮忙人后又以钱太少要求加钱,本人说不办了,但帮忙人又以钱已经请客、送礼花掉无法退回予以绝决,现在这事已经拖了四年了(帮忙人一会说要办事需加钱,一会说实在办不成就退东西,一会说再想想办法,找找其他人,但就是拖着不退钱,与此人联系也非常困难,前前后后已经拖了四年多了。帮忙人系国家公务员(能确定是公安部门工作),我只有他的手机号,但通过手机往往联系不上(一见是我打的电话,他就关机或拒接,再不就是没说几句他就挂电话),帮忙人家庭住址不详,工作单位性质使我又无法接触其本人),至今还没解决。当时也没写字据,请问如何讨要这笔钱?有什么好办法要回这笔钱?如果起诉,我应提请民事还是刑事诉讼?如果起诉,需提供什么证据? 补充:通过手机录音虽然有点证据,但感觉证据还不充分,请问通过手机录音时,我如何取证?需注意些什么问题?拜托了!

民事相关
2009-05-27 16:17: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