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8年冬月,我在建房时,和他紧邻,尽管已和他签订了合法的相邻协议到政府,国土所,建设局等单位办理了建房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和陈安全签订了建房相邻协议(其中甲方与乙方相邻处,在2005年建房时,经双方协议,甲方为乙方预留了钢筋柱子,为便于建房墙体伸缩缝,乙方与甲方墙体间距为5—10公分),在依法公示期间,陈并无异议,然后才领取了建设部门的建房许可手续。按理说,只要我按政府规划和相邻协议建房就行了,陈是无权干涉的,但现在,陈竞无视自己与我签订的协议,不要我用为我预留的钢筋柱子,便委曲求全地把与他相邻处设计好的条基改为桩基,为此我多花费1万多元。这还不算,等我把桩基建好,他又让我和他墙体间距相隔1.2米。照这样叫我怎么建房?这种无理阻挠行为,给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使我建房停工至今已2月有余,我开工建房,至12 月份,房基快完工时,陈携家人赶到我施工现场横加阻扰,我只有找到当地政府请求解决,但从调解领导那儿获悉,陈竟然说除非给他5万元钱来,才可继续建房!我不知我的各种建房手续都齐全,包括按建设局规定的相邻协议都已与他签订,他要这五万元钱不知从何说起?

经济相关
2009-03-22 21:05:0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