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我家农村的.我建自住房时.我把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给同村的一个人,他找个些人一起做的,在建设中,有名工人从楼上掉下来,造成头部受伤,左耳膜破裂,左眼失明,左肩骨折,胸腔肋骨骨折.住院1个月后,现在回家了.但无法行走,生活不能治理,记忆不清.但承包人没有职质.
问题;一;我该负多少责任
二;对方要求付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这些费用安什么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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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据你所述的情况看,你和承包方之间为承揽合同关系。根据我国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因你明知对方无相应资质而仍让其承包,以致发生本案事故,存在选任过失,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数额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经济承受能力等方面,由法院进行判决,也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但无论则样,承包人也是要赔偿的,且一般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2.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费用的赔偿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以及精神损失赔偿的有关司法解释,上面规定的比较明确。
徐州金华星律师事务所 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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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