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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都是村庄宅基地一块儿,证上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03年在此地上建房,办理许可证时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建房款由我父母,祖母和我共同承担。建房合同由我祖母与建房方签订,付款包工方打得收条是给我打的,因土地性质为集体,一直未办理房产证,另我有一个姑姑。像这种情况,这处房产应归谁所有?我祖母能分的多少?她的这部分我能够遗嘱继承吗?另外,我祖母在单位有一福利房,还是住房证,房款已交清,但房产证还没下来,这处房产我又该如何办理继承?

继承
2009-03-23 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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