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46岁.下岗08年4月22日至今在民营医院干保洁员工作,不交三金.零九年一月十二号至今因效益不好院长叫轮换工作,二月以后上岗其间不给任何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全年节假日不休班,也不给钱和补休班,我们每天从早上七点干活到下午五点三十分下班,院长说这活是弹性工作,不是每分钟都在干活,我们要过节法定待遇没有,说医院都这样的.院长说我们是正式员工,为什么不给我们福利待遇,她们每个月都有,我们没有一点待遇!跟随她讨说法,医院说自己找证明的,现在在院工作的谁证明准回家.所以仲裁的请求事项我自己不太会写,请祥细帮我说明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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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仲裁申诉的请求事项!还是找具体让律师协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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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代书,如经济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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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由律师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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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