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位小学一年级的老师,我班的一个小孩和其他班的一个小孩在放学前的一节课的课间发生碰撞,我班小孩被撞倒在地,小孩回到教室后趴在座上,其他学生告诉我:"老师她睡着了",当她听到这句话时又睁开眼睛看了我一眼,我以为她是瞌睡了也就没管他,3:25放学回家后,5:02分我才知道他被撞得很严重,家长电话告诉我,小孩右耳周围肿了,还伴有呕吐,要求我找到撞她的小孩。我听到这里后建议他马上把小孩送去大医院看看,但家长在在诊所里看了医生说没事(黑诊所),直到第二天早上才送到医院,医生说情况很严重,脑子里有血块。这时家长知道事情很严重了。找到学校要求学校和另一小孩负责。学校说责任要层层追究,要我付钱,其理由是我知道小孩被撞了后发现她批趴在桌子上时没有去过问他的情况,没去关心他。也就谈不上联系家长了。学校只负责调解。 我想问我该不该负责,该不该有经济赔偿?如果有,我估计要负多大的责任。学校难道真的就有没有责任?

损害赔偿
2009-03-21 09:33:2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