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于08年11.2晚上回家途中将本镇一村民撞伤,病人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1个月之后出院。医药费30000多元。本人家境贫寒,也无固定职业,竭尽权力支付8000多元后无力继续支付。其家属将本人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及其精神赔偿费共计50000多元。我想咨询一下,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应该怎么进行赔付。在法律上应该受到什么样的约束和制裁。

交通事故
2009-03-21 09: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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