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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今年毕业的大学生,是3类院校本科毕业的,公司有深圳的入户指标,也愿意接收我给我办理接受毕业生入户,可是深圳人事局说不接受3类和大专的入户,可别的城市都没有这样的限制,请问,你这个条列有法可依吗?是根据哪条法律来制定这个规定?

其它综合
2008-10-28 09:03:2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
    第八条 技术技能迁户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教育部和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人员;
    (二)国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在职人员,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在国外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
    (三)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或在国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1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获得深圳市、广东省或国家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主持人员;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
    (六)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人员;
    (七)取得深圳市高级职业资格、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参加深圳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以上人员;
    (八)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员及先进工作(生产)者。
    前款第(一)、(二)、(三)、(六)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在45周岁以下;第(四)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第(五)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在48周岁以下;第(七)、(八)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