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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个一家医院找我为他设计一套VI,当时做好了他们说不支付设计费用,以后的广告业务都拿给我做,我想如果以后的业务都拿给我做还可以,于是就这样合作下去。2008年的广告业务(户外广告)给了别人做,说是院长的亲戚,我只做了一部分,也就算了。2008年底,他们换了新院长,新院长上台后,她要照顾她的关系,所以,他们的业务不拿给我做。去年年底的时候,还说我不拿VI原稿给他们,他们不给我结算2008年帐务,这VI他们是没有付费的,我一直坚持不给。现在他们也不问我要了,业务也不给我做了,叫别的公司照我们设计的内容(当时提供给他们的样稿)重新做。

知识产权
2009-03-21 09:10: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