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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琪达车在十字路上被一辆公交车追尾,当时交警给公交车司机判了全责,当他方的保险公司来人作理赔认定时说:公交公司只保了“强制险”,强制险的理赔最高额度是2000元,剩余的修理费只能是双方协商,我提出:因为我的车是刚买的新车,只跑了1300公里,所以要求换后尾门,经协商后对方同意,这样算下来的修理费总共是7500元整,对方口头同意但没有签字,1个月后车修理好了,但司机却反悔说当时没有同意,所以后尾门要求我自负2000元(后尾们的价格是2600元),我非常懊悔,由于经验不足没有让他及时签字,造成现在的后果,您说我该怎么办?,我能用什么办法讨回公道或降低自己的损失呢?非常感谢您的帮助!

交通事故
2009-03-20 13: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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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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