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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出现纠纷。在签订合同时卖方说房屋是继承的。但在过户时(我过户时已经交过契税)发现有一半是继承一半是赠与的。而赠与部分国家规定转让时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约12000)。而卖方不愿意承担全部,只说承担一少部分,其余要我承担。我则完全不同意承担。准备上诉。请问我能胜诉吗?合同中与此有关的条款有 第五条 甲方(卖方)须保证所出售房产的合法性以及确保能正常上市交易,保证该房屋权属真实无争议,且房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无异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共同到郑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应依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交纳有关税款及相关费用,甲方负担总税费费用的百分之零,乙方负担总税费费用的百分之佰。 第十二条 共他约定事项 无

房产纠纷
2009-03-19 20:22: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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