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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三年前,我父亲承包了大队的一项工程,修建了一条马路,总共花了七万元,大队承诺,路修好了之后,立马给钱,可三年过去了,大队零零散散才给了二万,今年大队更是一分也没给。这七万块钱都是我父亲从别人借的,每天要帐的把我家的门槛都快踏破了,我家也穷,根本拿不起这些钱去还债。当年乡里给拨下来三万多元,可是让大队书记给挪用了,还了他自己借的贷款。我父亲也想到了打官司,可人家说了,就算你打赢了也没用,大队也是没钱给你。我想问问,在大队还不起钱的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书记私自挪用公款,我们也没证据,却该怎么告他?欠我们的钱,应不应该给利息?

民事相关
2009-05-16 16:36: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