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买了一个二手房, 当时物业费等费用都结清了(有中介陪同,分别去小区供暖公司, 小区物业办公室结清费用), 前几天突然间有人在门上贴条说是以前的物业公司(小区几年前换过物业公司, 我过户时物业交接是跟现在的物业公司办理的), 声称我的房子在拖欠几年前的物业费(在过户前的), 我跟他们呢交涉, 他们说看房不看人, 一定要我付这拖欠的物业费和滞纳金, 请问我该不该付这笔钱? 这应该是前后两个物业公司跟原房主的纠纷吧, 应该跟我无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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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物业费等费用都结清了】你可以出示你的证据, 对方应该拿出对方的依据, 最终还是要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才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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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使用谁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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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缴清物业费后再向卖方索要这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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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无关,你不应该付这笔钱,你让物业公司找原房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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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定是以前的物业费,则与你无关,你不需要支付。因为物业合同是以前的房主和物业公司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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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无关,你不应该付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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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你使用房屋之前的物业费与你无关,可以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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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应由帮业主承担!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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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由你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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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